自2021年1月1日起,四川省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直接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渠道選擇繳費檔次并繳費
符合《目錄》中Ⅰ類、Ⅱ類、Ⅲ類、Ⅳ類條件之一的人才,從引進的次月起3年內,按本人年度上繳個人所得稅的市和區(市)縣級收入部分全額給予獎勵。
根據歷年慣例,社保局會在6月按照新的社會保險基數標準,對在冊人員1-5月的養老保險保底、封頂基數不足部分進行強制補差征收。
取消企業提交資料審核,直接由相關部門進行數據提取比對審核,無誤后將資金直接拔付到企業繳費賬戶
全市工傷保險參保人員在工傷保險協議服務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工傷醫療(康復)費用、輔助器具配置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名單如下